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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
房屋安全鉴定甲级证书
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
AAA级信用企业
2019年度(房屋安全鉴定行业)AAA级诚信单位
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会员证
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服务行业协会会员证
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会员单位
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会员证
AAA级信用等级证书
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(中文)
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(中文)
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(中文)
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理事单位
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会员证
房屋安全鉴定备案资格证
一种房屋墙体垂直度检测装置-实用新型专利
一种混凝土表面硬度检测装置-实用新型
一种建筑砖头专用质量检测设备-发明专利

房屋鉴定小知识

什么情况下,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?

发布时间:2013-10-12   点击率:5716
 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
答: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:

       ★ 房屋地基基础、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、裂缝、变形、腐蚀等现象的;

       ★ 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:

       ★ 自然灾害以及爆炸、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;

       ★ 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、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;

       ★ 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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